|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等相关内容;
2.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
|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同类业绩。
|
| 财务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6.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响应文件中拟委派的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协调车辆租赁期间各项事宜;2名驾驶员,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相应资格证书,驾龄在三年以上,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
| 联合体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的提供服务车辆须为注册时间2019年1月1日后的车辆;且车辆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司乘人员及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各类保险,确保各类保险齐全。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