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虫害防治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1 项目名称:【2022年广州南联沈阳分公司虫害防治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782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虫害防治服务】。
1.6预 算:【7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虫害防治服务 | 要求消杀证件齐全,使用药品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要求,无毒、害残留;作业人员有资质证书;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每月最少进行1次消杀工作,其他月份每月至少2次,夏季蚊蝇较多情况,可随时增加消杀频次,增加的次数不另行收费,平时甲方若出现应急情况,乙方应确保24小时内赶到现场。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核准的预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7服务期限:
序号 | 交货/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1 | 2022年广州南联沈阳分公司虫害防治服务项目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1.8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9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害生物防治资格证书。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公告时间
【2022】年【6】月【29】日【8】时【30】 至【2022】年【7】月【1】日【17】时【30】。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4.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桃仙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供部 】
邮 编:【110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白先生】,【024-89392530】
EMAIL: 【baif@ 】
7、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4-89392530 如提出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合规管理部】 联 系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 :【徐先生、胡女士】联 系 电 话 :【020-86127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