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项目名称: | 销售公司渤海海上终端原油检测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
| 项目概况: | 原油检验工作针对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所属渤海海上提油终端内贸原油(包括但不限于秦皇岛32-6、南堡、曹妃甸、渤中、蓬莱19-3等原油)进行检验鉴定。 曹妃甸油田、渤中油田单次外输作业需要2名商检人员赴油田现场完成原油品质及容重计量;秦皇岛32-6油田、蓬莱19-3油田需要2名商检人员常驻海上提油终端完成原油品质及容重计量(14天轮换)。 |
| 项目所在地: | 渤海海上提油终端及甲方临时指定的其他复检地点 |
| 服务内容简介: | 原油检验工作根据相关规范进行检验鉴定,出具上述原油销售合同要求的报告证书,出具的证书及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证书、品质证书、原产地证书、流量计计量报告、OBQ报告、Ullage report报告、取样报告及时间报告等。 原油品质检验项目包括密度、API、含水、含硫、含盐、沉淀物等。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质其中之一: ①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关键岗位资格要求: 原油检验人员: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为本项目提供至少14名专职检验人员,并提供人员名单。其中至少5人应持有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颁发在有效期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并提供上述人员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6月30日到2022年07月05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7月21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21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销售公司渤海海上终端原油检测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招标编号: 2022-FW-GK-HYFZ-1392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辛智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2580609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xinzhw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咨询电话:4009282020。 5.6 招标文件资质和业绩要求: 5.6.1 涉及资质、业绩信息的逐条增加“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5.6.2 涉及资质查询的,增加“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投诉渠道 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A308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