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1-2022-155
受含山县环峰镇人民政府委托,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9:00时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将对环峰镇小李村和王匠村已征收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权进行公开拍卖。欢迎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
一、拍卖标的: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 残余价值(元) | 竞拍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安全保证金(元) |
| 1 | 小李村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权 | 11401.83 | 192068 | 20000 | 成交价的30% | 100000 |
| 2 | 王匠村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权 | 8367 | 156955 | 20000 | 成交价的30% | 100000 |
标的物拆除范围、面积、数量、质量、价值参考《房地产估价报告》(见附件)
二、竞买人资格
1、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买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另行转包或与他人联合拆除,如发现此类情况,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对买受人作违约处理,所缴纳的成交价款及施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法律风险及赔偿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如发现资质造假,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4、拍卖成交后,中标拆迁公司必须严格服从委托人管理和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委托人完成指定拆迁工作;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竞买要求
1、此次拍卖标的的拆除方式为机械加人工拆除,禁止使用爆破拆除;
2、施工企业凭委托人出具的《房屋拆除工程进场施工通知书》与拆迁项目组对接,组织进场施工,拆迁项目组应全程配合和指导拆除工作;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房屋拆除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施工期限,经实施主体审核后方可实施房屋拆除;
3、施工企业进场作业前从业人员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及工伤保险;进场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工作牌;施工企业应拉设警戒线,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必须对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因施工企业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由施工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4、施工企业逐户现场交接,与拆迁项目组双方在交(验)房单上签字确认。委托人将拟拆除房屋断水、断电、断气后交施工企业,未经交验的房屋,施工企业不得私自拆除,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企业承担。如施工区域地上或地下有管线的,买受人应在明确位置后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有损毁或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5、施工企业必须制定拆除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护和环保措施。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6、施工过程中须按照环保要求作业,进行防尘覆盖、设置围挡等。建筑物拆除完成后应立即转运;若不能及时转运的,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须及时进行防尘覆盖及设置围挡;
7、施工企业必须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落实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意见;在施工过程中,对被拆房屋以外的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8、凡施工企业在拆除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令退场,同时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且两年内不得进入我县拆除工程竞标市场;
9、施工企业在施工期间未履行环保及安全措施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0、买受人施工结束后负责对所列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拆至地平面正负零(自然地平),验收合格经委托人确认同意后由委托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1、本次拍卖标的,成交人应按委托人要求逐步移交,逐步拆迁,不得随意拆迁,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移交之后的房屋保管及安全问题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2、拍卖成交后,成交人付清移交部分残值处置资金和提交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后与委托人签订《拆除工程合同》。签订合同后,自委托人交付钥匙之日起,成交人必须45日内拆运完毕(如遇特殊情况,经委托人查验属实并书面同意后,方可酌情延期);如不能完工,按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拍卖,另行确定成交人。
四、拍卖确认方式
1、委托人采取意向竞买人通过现场增价的竞买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标的的总价为本次拍卖的起拍价,采用增价的方式,拍卖现场加价幅度为2000元/次,加价不限次数。
五、拍卖会前请携带(资格资料一式四份)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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