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医用隔离鞋套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一、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医用隔离鞋套
1.2 项目编号/包号:XE-2022-0607
1.3 项目类别: 防疫物资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96000元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双)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要求 |
1 | 医用隔离鞋套 | 24000 | 4 | 96000 | 采用适宜材料制成,有足够的强度和阻隔性能。非无菌提供。防止接触到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起阻隔、防护作用。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服务】时间 | 备注 |
1 | 医用隔离鞋套 | 1. 南联广州总部:广州市白云区新白云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2. 南联海口分公司: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兰基地6号;3. 南联沈阳分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机场路90号;4. 南联长春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市东湖镇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5. 南联揭阳分公司: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云湖路与蝴蝶路交界处航空配餐楼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5日历天交货。(海口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长春分公司、揭阳分公司分别一次订单,广州总部不超过3次订单完成该项目的采购数量。) | 广州总部与各分公司的结算方式为各自独立结算。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2.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年内(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4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2.5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2.6供应商应当具备与所投产品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报价
3.1报价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仅接受邮件报价)。
3.2报价地址: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3.3报价资料: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
(1)公告附件所要求的资料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
邮编:51040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关小姐,020-86123202
EMAIL:guanly@
五、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020-86123202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