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屏山县新安镇胜利村通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屏山县乡村振兴局 以屏乡村振兴函[2021]46 号、屏乡村振兴函[2021]4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屏山县乡村振兴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乡村振兴函[2021]46 号、屏乡村振兴函[2021]4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 屏山县新安镇胜利村通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桂溪寺桥头-金鸭移民集中安置点,涉及滨湖社区(原民主村1组)、联合村2组(原民主村6组)、胜利村8组(原民主村5组)、聚福村3、4组(原临江社区、新光村125组)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桂溪寺桥头-金鸭移民集中安置点,涉及滨湖社区(原民主村1组)、联合村2组(原民主村6组)、胜利村8组(原民主村5组)、聚福村3、4组(原临江社区、新光村125组)新开挖路面宽5m,采用C25砼硬化路面宽4.5m,厚0.18cm,配套边沟、涵管,挡土墙及边坡防护等 2.4计划工期: 100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范围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C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的投标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class="Label3" style="text-align:left">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7-08 00:00 至 2022-07-22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网( />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04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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