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装备专业教室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行装备专业教室升级改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自行装备专业教室升级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自行装备专业教室升级改造,详见谈判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四、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5至2022-06-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801室。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在同一页上,不允许分页。授权代表必须具有在投标人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必须附在授权书后);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6-2709:00,地点为石家庄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军队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石家庄市
邮编:050000
联系人:李教员
电话:0311-87994614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层
邮编:050000
联系人:闫亚龙
电话:0311-87018305、13722444857
电子邮件:176105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