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民政府坎北街道办事处委托江苏东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的滨海县人民政府坎北街道B-17棚户区拆迁服务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G202206029
2.项目名称:滨海县人民政府坎北街道B-17棚户区拆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暂估242万(最终以实际为准);
4.最高限价:48.4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5.项目地址:孟杨三组;
6.项目规模:暂估建筑面积47200平方米(最终以实际为准);
7.招标内容:1.搬迁补偿方案编制前,协助对搬迁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登记、预丈量;向相关部门调取被搬迁范围内房屋的土地、规划、房产等手续;向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调取被搬迁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情况。2.协助编制、报批、公示搬迁补偿方案,进行房屋搬迁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3.协助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4.组织对搬迁补偿方案进行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等工作。5.组织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搬迁房屋价值进行预评估,并提供相关材料。6.确定拟被征收房屋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标准。7.确定拟被搬迁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户数。8.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就搬迁补偿的具体问题与被搬迁人协商,并签订搬迁补偿协议。9.协助开展搬迁补偿决定下发前的有关工作。10.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收补偿协议》落实补偿安置。11.其他房屋搬迁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事项。
8.服务期限:自搬迁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拆迁任务;
滨海县人民政府坎北街道2.5产业经济带搬迁服务项目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总建筑面积(m²)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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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孟杨三组 | 47200 | 本表数量为暂估工程量,实际实施工程量以现场实测或业主指定为准。按实结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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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审计报告]。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4日18时00分00秒止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3046239943@。(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邱燕手机号码:19551268468)。因投标人代表未及时查看电子邮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19日15时00分00秒。
2.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1808室。
3.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3046239943@。
五、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3.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4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5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软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即:招标文件的获取链接地点)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6.6.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阶段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含但不限于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原件复查)。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滨海县人民政府坎北街道办事处
地址:滨海县世纪大道1号
联系人:汤志清182603152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海小镇C栋214
联系方式:0515-89125678
联系人:邱燕19551268468
电子邮箱:3046239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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