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资信业绩部分: 15 分 监理大纲部分: 20 分 投标报价部分: 40 分(20-4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25 分 |
3.2.4 | 低于成本 评审 |
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4项规定进行评审。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B 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 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15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9分 |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得7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得8分;具有监理综合资质得 9分;本项最多得9分。 |
企业业绩 |
6 分 | 2019 年1月以来已完成1个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类似业绩得4分,每增加一个已完成或者在建的类似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已完成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注:资信业绩评分因素可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等方面设置。 |
2.2.4 (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20 分) | 质量控制措施 | 4分 | 控制措施优 2.1-4 分;良 1.1-2 分;一般 0-1 分。 |
工期控制措施 | 4分 | 控制措施优 2.1-4 分;良 1.1-2 分;一般 0-1 分。 |
造价控制措施 | 4分 | 控制措施优 2.1-4 分;良 1.1-2 分;一般 0-1 分。 |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 4分 | 控制措施优 2.1-4 分;良 1.1-2 分;一般 0-1 分。 |
合同和信息控制 | 4分 | 控制措施优 2.1-4 分;良 1.1-2 分;一般 0-1 分。 |
注:监理大纲评分因素可从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设置。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40分) |
报价 |
40分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5分,扣 完为止,不足1%按1%计算。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总监能力 |
5分 | 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 |
项目监理班子配备 |
20分 | 1、市政专监(1 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得4 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 2、给排水专监(1 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得4 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 3、设备专监(1 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4分,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 4、监理员:每配备 1 名具有四川省监理业务培训证书得2.5 分;本项最多得 5分。 所有注册证书注册时间均须在本项目招标之前的,须附有效的注册证书和连续近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