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张北县油篓沟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张北县油篓沟镇义合美村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监理)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946.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291.82平方米,建设3栋地上11层住宅及1栋地上5层住宅304套安置房。其中地上面积为20934.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57.07平方米。并配套相应的供电管网、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等工程。
建设地点:张北县油篓沟镇义合美村村北800米。
工程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9月。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质量标准:合格。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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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财务要求:由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3月1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2017年4月至今完成的房建类小区住宅项目监理业绩,以投标单位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黑名单(开标当日现场查询)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