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1)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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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同类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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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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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6)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响应文件中拟委派的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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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1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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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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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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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