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井研职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井研职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井发改审〔2021〕6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研泰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市场化融资、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研泰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井发改审〔2021〕6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井研县千佛镇石家桥村 4 组、6 组。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新建校园分为三大功能板块区(一期):教学综合区(教学区和实训区)、生活服务区和体育运动区。其中教学实训用房约 16670.50 平方米、教学辅助用房约 10020 平方米,生活用房约19940.00 平方米、地下工程约 3040.00 平方米;体育活动场地约18646.00 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7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含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所需要(除地形图外)的所有测绘工作(含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挖填方量的计算所需要的方网格测绘等)、出具勘察报告书(初勘、详勘)及后续相关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送审、抗震设防专项送审、消防设计送审、人防设计送审等)、施工图审查、概(预)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勘察单位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省外企业须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含勘察、设计)或《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 5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勘察项目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 5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的牵头人限定为设计单位。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及合 同的全面实施。⑤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6月18日 至 2022年06月23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 class="csEF2D250D">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7月13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 class="csEF2D250D">
招 标 人: 四川研泰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乐山市井研县档案馆内底楼
邮 编: 613100
联 系 人: 余老师
电 话: 0833-386833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盛大国际一栋一单元 501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28-8625983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06月1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