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电务段UPS净化电源建设项目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22-26
1.招标条件本项目惠州电务段UPS净化电源建设项目甲供物资招标采购已由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电务安全生产指挥系统设备更新工程等8个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物函〔2022〕16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电务段,建设资金来源为广东铁路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全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UPS净化电源建设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UPS净化电源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京九线惠州电务段 管内谢岗、惠州西、泰美、杨村镇、中继3、中继2、仙塘、义合、 佗城、龙川北I场、东水、林寨、和平、上陵、中继1等15站信号 机械室进行UPS净化电源建设,分别新设单套UPS设备、蓄电池 组以及蓄电池在线监测设备,既有电源屏修改(含装换开关及软 件修改调试)、车站站机及中心总机信号集中监测修改调试。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为UPS净化电源建设,共一个包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7月 4日9时至2022年7月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号。并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 crmscgz03@,此为招标文件下载确认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4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铁总物资〔2018〕171号)的规定,对其进行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7月4日 9 时00分至2022年7月27日 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7日10时00分。
6.2开标时间:2022年7月27日10时00分。
6.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4需同时递交投标保函原件资料,递交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电务段地址:惠州惠城区站前一路4号邮编:510620联系人:吴工电话:0752-5821936 13902628518 电子邮件:219440654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十楼1003房邮编:100036项目经理:朱文穗(招标师证书编号:10394443909444204)联系人:刘工、朱工、电话:13600487989、13302220183电子邮件:crmscgz02@2022年 6月 30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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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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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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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01 |
50KVA 信号 UPS电源(含蓄电池组、蓄电池在线监测、机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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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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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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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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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UPS电源及蓄电池须获泰尔认证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及泰尔检测报告。
(3)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或销售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生产供货能力要求: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
(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连续三年企业未发生亏损。
(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及关键系统设备制造商(UPS电源及蓄电池)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7)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UPS电源及蓄电池须具有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的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的铁路正线应用业绩,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UPS电源及蓄电池分别在同一条设计时速250km/h(含)以上的铁路正线供货数量不少于30套,并提供供货合同及相应业绩的铁路局集团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8)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履约能力。
(9)其他要求:代理商需取得本次投标UPS电源及蓄电池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UPS电源及蓄电池不接受任何OEM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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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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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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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KVA信号 UPS电源(含蓄电池组、蓄电池在线监测、机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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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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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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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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