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综合保障部(昌吉营区)畜禽、畜禽饲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2-336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综合保障部(昌吉营区)畜禽、畜禽饲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第一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综合保障部(昌吉营区)畜禽采购项目
第二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综合保障部(昌吉营区)畜禽饲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第一包:hczb-2022-336-1
第二包:hczb-2022-336-2
预算金额:
第一包:畜禽采购12.86万元
第二包:畜禽饲料采购:17.04万元
采购需求:
第一包:畜禽采购

第二包:畜禽饲料采购

备注:(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不得低于上述要求。(2)报价包括标的物的供货、运输、配送、检测、调换货及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前按照饲养需求进行分批次采购。第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5日至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QQ邮箱获取: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提供一套)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后不退。QQ邮箱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件加盖公章提供PDF版扫描件一套,发送至邮箱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未备注后果自负。领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王占位、0991-8512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韩永朝、0991-2629781、18097782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永朝
电话:0991-2629781、1809778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