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联长春分公司核酸检测类采购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员工体检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2年南联长春分公司核酸检测类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5997。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人民币30万元(含税)/2年;中选供应商1家。(清单详见下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要求 | 检查项目 | 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元) | 合计(元) |
1 | 混合检测 | 人/次 | 具有核酸检测资质,可线上查询检测结果。可提供门店和上门服务 | 核酸检测 | 30000 | 8 | 240000 |
2 | 单独检测 | 人/次 | 具有核酸检测资质,可线上查询检测结果。可提供门店和上门服务 | 核酸检测 | 2000 | 30 | 60000 |
总计(2年): | 300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核酸检测 | 单次采集样本 30 人(含)以上在南联长春公司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30人以下在供应商门店采集,供应商门店需提供24小时采样服务。 | 以采购合同审批完成时间为准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其他要求:竞价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7月12日08时30分 至2022年7月15日23时59分 ;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
邮编:13050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翟先生,0431-88795936
EMAIL:zhaiyubao@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十四号路与五号路交汇,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采供部】
联系人:【母经理】
联系电话:【0431-88795939】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对象(或系统提交):【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十四号路与五号路交汇,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