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项目编号:BHG20220601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2.1招标项目概况: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的工程建安造价投资概算约7亿元人民币。本次招标审计服务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1)通榆产业园B-4区,新建四层厂房2幢、六层研发厂房1幢、门卫室等配套用房,项目包含房屋建筑、围墙、地下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等,建筑面积为50100平方米;通榆产业园B-6区:新建四层厂房2幢、门卫室等配套用房,项目包含房屋建筑、围墙、地下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等,建筑面积为31800平方米;东坎产业园:新建三层厂房5幢、六层研发厂房1幢、门卫室等配套用房,项目包含房屋建筑、围墙、地下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等,建筑面积约为12630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7亿元。
(2)2.2本项目审计服务包含下列内容:
2.2.1跟踪审计(全过程)内容:
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2)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熟悉施工图与施工现场的状况。
3)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并经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向业主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
4)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及时提供咨询意见。
5)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造价跟踪人员应参与工程变更或签证工程量的测量和确定,对变更或签证的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与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一起进行现场踏勘,并留下影像资料。及时向招标人提供造价跟踪动态分析报告及各类报表。
6)资料报送与管理:
①接受跟踪审计任务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制定项目跟踪审计方案,报招标人备案。
②按时向招标人报送跟踪审计月报表,对重大突发事项应及时报告。
③项目完工验收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时提交项目跟踪审计报告。报告应如实反映项目过程跟踪情况,对变更或签证调减造价的事项应特别说明。
④针对因变更或签证引起造价调整的事项,应编制跟踪审计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包括:参加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相关会议的结论,项目变更或签证审核的情况及结论,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形成的专业判断及依据等。工作底稿随跟踪审计报告一同报送。
⑤按委托人要求完成其他资料的报送及管理工作。
7)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8)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计量支付月报进行初步审核并签字确认。
2.2.2结算审计内容:
本项目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①审查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核查竣工资料与实物是否一致。依据工程图纸、工程签证资料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审查工程量的真实性;
②审查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完备,变更是否必要、真实,签证资料是否真实、准确;
③审查工程结算是否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承诺、施工合同及有关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等编制,工程结算是否准确;
④审查建设项目设备、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采购,采购价格是否真实、合理;
⑤审查甲供材料、水电费等结算是否真实、准确;
⑥审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建设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⑦编制审计报告、工程结算审定单等工程审计必要的文书材料,形成文件档案成果,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配合招标人的工作及要求;
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其它审计事项。
3.资金来源:自筹。
4.服务期要求:跟踪审计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同步,结算审计为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结算审计服务。
5.服务地点:滨海县。
6.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审计项目划分详见附件。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土建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老证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投资金额1亿元及以上(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的房建工程审计业绩不少于1项(此项须提供业绩合同)。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不少于3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不少于2人。(注:同一人员同时具备不同专业只认定其中一个。)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拟投入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人员2021年12月-2022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的证明,以此类推)。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后发现的,将被取消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予以相应处罚: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涉及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前期造价咨询(预算、编标、跟踪审计)、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涉及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注: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担保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用现金(指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
特别提醒:采用转账或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
4.采用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线下保单(保函)或线下银行保函】的扫描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
5.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6.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六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7.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以线下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已开立保函的银行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支付银行保函中相应的数额给招标人。
注:①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②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6月27日起
2.领取地点链接:
提取码:njka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徐鹏程、辛丰宇
4.招标文件获取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5851110809、18352000889
5.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每份为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夏五金城支行,账号:1102181209100002991,招标文件费用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手续,以确保招标文件费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招标文件费用一律无效。
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费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如须开具发票,在本项目开具中标通知书后统一开具。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18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指定邮箱:jsecc0711@
八、付款方式:
1.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跟踪审计服务费的6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付至服务费用的95%;
3.余款在政府审计部门最终审定后,收费基数以政府审计部门最终建安工程审定价结算结清。如无政府审计,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一年后结清余款。
注:施工阶段只计取基本费、驻场费,结算审核只计取核减效益费。
九、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方法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询问、异议和投诉),应当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要求提交书面函件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的疑问(包括询问、异议和投诉)均将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依法不予受理或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
4、招标人若收到质疑函后,将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审查质疑人是否具有质疑资格,经审查不具备质疑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不予受理,并且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的原因。不具备质疑资格的质疑人或以虚假、非法途径获取材料的若严重扰乱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秩序、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耽误工期、各项费用损失等),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5、因质疑(包括疑问、投诉)人的不合理(包括但不限于递交虚假线索或证据材料、严重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向相关人员提出不合理要求等)要求(请求、诉求)而导致招标人本项目受到重大经济、进度等损失的,招标人将有权酌情对其予以在一定期限内或终身列入招标人的《不诚信名录》处理,在被列入《不诚信名录》期间将禁止或终止其参与招标人的所有项目的任何活动。
十二、招标事项有关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国怀
电话:133051188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鹏程、辛丰宇
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5851110809、18352000889
电子邮件:1445163943@
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