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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工业集中区钟灵山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保靖工业集中区钟灵山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保发改备案证明[2021]12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靖诚兴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占地约38.38亩,工程总规模为1万m³/d,近期2025年规模为0.5万m³/d,远期2035年规模为1万m³/d。本期预处理系统土建按远期1万m³/d规模建设,设备按近期0.5万m³/d规模配置。项目总投资为4972.95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保靖工业集中区钟灵山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保靖县钟灵山工业园区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一座总规模为 1.0 万 m3/d,近期规模为 0.5 万 m³/d(设备分两阶段配置,第一阶段按 0.25 万 m³/d 配置,后期根据园区污水量增长情况, 按第二阶段 0.5 万 m³/d增加设备)的污水厂一座;配套外网规模约 1.37km。
1.3工期要求:本项目总承包计划工期为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30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运营服务期28年 (项目环保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运营期)。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初步设计优化、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应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或审批。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2)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需要采购的材料及设备,以及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等;
(3)施工部分:评审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4)运营部分:运营服务:自项目环保验收合格之日起的运营管理;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市政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
1.5.2 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1.5.3 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5.4 运营: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颁布的现行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同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以下其中一项业务: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环保设施运营、环境综合治理运营;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9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