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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庆华2024年2#干熄焦设备维检修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内蒙古包钢庆华2024年2#干熄焦设备维检修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内蒙古
发布时间:
2024-02-01
详细内容:
项目编号 ZO24010389 项目名称 包钢庆华2024年2#干熄焦设备维检修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1/31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2/05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2/01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2/07--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O24010389
2.项目概况



ZO24010389,包钢庆华2024年2#干熄焦设备维检修项目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包钢庆华2024年2#干熄焦设备维检修项目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按实际维护检修天数每季度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挂账后按季度付款,合同总额的10%为质保金,1年质保期到后付清质保金 1,239,382.25 13,000.00 1.付款形式:商业承兑汇票。

2.技术协议见附件,技术协议中的施工人员资质要求不作为项目评审条件。





项目概况: 该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服务期为一年,招标限价为123.94万元,主要工作内容为2#干熄焦区域内的机械类设备的日常维护、巡检、检修,包括2#干熄焦焦罐、2#提升机机械部分、2#干熄焦1DC、2DC、环境除尘站及附属系统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庆华2024年2#干熄焦设备维检修项目 (1)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3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建部门或应急管理局下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具有应急管理局制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后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后的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2023年之前签订,且劳动合同未执行完,认定该劳动合同有效)。
提供2021年至今近焦化区域设备维检修业绩,附相应合同及对应发票进行佐证。(若合同无法体现,出具焦化区域设备维检修业绩证明材料需甲方盖章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2/05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2/07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寇志刚
联系电话:18586118358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白宇 0472-2669649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2668986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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