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项目名称: | 2022-2024年工业气体服务(重新招标第2次) |
| 完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5月31日 |
| 项目概况: | 招标人所辖西湖作业区、工程技术作业中心、平湖作业公司等因生产维修工作需要,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工业气体服务公司(投标人)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及安全规范提供工业气体充装、气瓶及气瓶运输架租赁、运输服务、专用气瓶检测检验等相关服务。预估年需求量为1581瓶通用气体,2271.2L(或KG)专用气体,气瓶租用219个,气瓶架租用44个,气瓶运输及短驳150次/年;实际需求以服务通知单为准。 |
| 项目所在地: | 东海 |
| 服务内容简介: |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人根据生产工作实际及船期情况,提前3天将《服务通知单》通知投标人,通知单的内容包括气体种类、数量、交货地点、供货时间等相关要求,便于投标人做好工业气体服务准备及车辆运输安排。 2.投标人严格按照《服务通知单》中的具体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安全规范的工业气体服务。 3.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执行该合同过程中,应遵守工业气体服务的当地政府、码头和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关于人员及物资的疫情管理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司机及押运员必须提前配合招标人完成码头备案手续。 5.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作业现场的安全操作规定,否则招标人将追究投标人因违章作业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 6.工业气体装船运输要求: 1)招标人根据船期通知投标人装船时间,投标人应及时安全地将招标人需要的气瓶送抵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未经招标人通知及许可,投标人运输车辆不得提前进入招标人装船码头场地。 3)出海的工业气体(瓶)采取车船直取方式,投标人提供的工业气体送抵码头前按要求将气瓶固定在气瓶架上,码头不提供装卸场地及气瓶储存地,不得将气瓶架滞留在招标人场地。 4)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装船,由招标人协调安排将工业气体等吊装至船上,待甲乙双方在《气瓶接收交接清单》(附件五)确认签字后,投标人运输车辆及负责人方可离开。 5)如招标人在接收和码头安检期间发现有不合格气瓶及相关部件,可直接退回,投标人应及时更换直至符合出海安检要求。 7.气体及气瓶回收要求: 1)招标人在气瓶返回码头前3天将船期通知投标人,由投标人根据船期派车取回,签署《气瓶返回交接清单》(附件六)。 2)投标人须将卸船后的气瓶立即运走,不得使气瓶在卸下船后滞留码头。 8.主要工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技术要求书》。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投标人如果是生产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许可范围须包含“氮气、乙炔、氧气、二氧化碳、氩气、氢气、氦气、甲烷”缺一不可,证件处于有效期; 2)如果是贸易商、代理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中需包含“氮气、乙炔、氧气、二氧化碳、氩气、氢气、氦气、甲烷”缺一不可,证件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如自行运输招标人所需工业气体,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投标人,须提供与承运商签订的合同及承运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为招标人气体服务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是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工业气体运输的车辆,投标文件须提供运输车辆的行驶证。 2、信誉要求: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的服务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服务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的; 4)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6月15日到2022年06月22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采办系统”,网址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7月06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06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诉渠道: 联 系 人:孙颖 电子邮箱:sunying8@ 联系电话:021-22831344 采购(签订合同)方:中海石油(中国)东海西湖石油天然气作业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