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永宁新城等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项目编号:GZZH2022-ND-G005)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永宁新城等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H2022-ND-G005
项目名称:宁都县永宁新城等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70000.00 元
最高限价:2370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宁财购2022F000625466 | 宁都县永宁新城等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 1 | 项 | 237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提交初步规划方案,具体规划进度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安排部署要求进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和土地规划乙级资质(注:因国家机构改革,原城乡规划资质证书颁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不再受理规划资质的延续和申报,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有效期不作强制要求)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是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同一母公司下的不同子公司,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采购人本次有总体设计和规划设计共4个品目,因设计任务任务重,时间紧,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得其中的一个品目,即首先开标品目的中标的单位,没有资格参加下一个品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9日 00:00 至 2022年07月16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行政服务中心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开标时投标人应带电子钥匙(对该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CA锁)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栏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栏(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三)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前转入指定帐户,且注明注明某某单位某某项目履约保证金(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农行宁都支行,帐号:14-0041010400004340000000006),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四)付款方法:详见招标文件4、 质保及售后服务:(五)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六)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18379753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102室
联系方式:1318453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宏
电话:1837975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