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
地址:银川市正源南街220号
联系方式:0951-5679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派胜大厦5楼
联系方式:1500966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棣华
电话:0951-5679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