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天网五期”(雪亮二期)建设标段二的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天网五期”(雪亮二期)建设标段二的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5 |
|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海州区“天网五期”(雪亮二期)建设标段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5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连云港市海州区“天网五期”(雪亮二期)建设项目包含三个标段:
连云港市海州区“天网五期”(雪亮二期)建设标段一,预算金额2615万元,最高限价2558万元;
连云港市海州区“天网五期”(雪亮二期)建设标段二,预算金额2571万元,最高限价2515万元;
连云港市海州区“天网五期”(雪亮二期)建设标段三,预算金额1389万元,最高限价1359万元。
投标人可以参加三个标段投标(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制作提交),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评标、中标规则如下:
评标的顺序按标段一、二、三依次进行,中标顺序以评标顺序确定。
如投标人标段一被确定为中标人,标段二、三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01-J-HZ2022060601019-2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天网五期”(雪亮二期)建设标段二
最高限价金额:25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为打造现代化、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升视频图像在支撑疫情防控、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能力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按照公安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省厅智能泛在感知网建设总体部署,以深入推进智慧警务建设为契机,以实战实用为导向,加快智能感知点位建设,实现智能感知、精准识别、触圈预警,构建视频智能感知圈层防控体系。遵循“整体规划、需求导向、资源共享”的建设思路,结合已建视频智能感知点位,统筹兼顾各警种部门及县(分)局实战需求,构建我区以“闭合‘防控圈’、守护‘重点区’,控牢‘主通道’、盯紧‘落脚点’”为总体思路的视频智能感知网络,充分发挥视频智能感知网络在治安防控、要素管控、侦查办案、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标段二:封闭式居民小区、半封闭式老旧小区、公寓楼、散居居民楼等区域966个监控点位,后端平台,感知网图片存储系统,安全边界设备集成。
其中监控数量包含400W小双目全结构化摄像机965台、400W高空球1台和其他相关配套补光设备及辅材。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安装调试、软件开发、提交全部项目竣工文档,满足竣工验收条件。质量保障期(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项目所在地(地市级)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基础电信运营服务商,如项目所在地地市级基础电信运营服务商无《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须提供省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或者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件。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1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7月5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中标后应在本单位财务资料中,对参与的项目分别单独核算,显示明晰的经济活动过程,并将相关单独核算管理项目的财务资料提供给建设单位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必要组成部分。投标人中标后应无条件接受公安内部审计部门延伸审计,违反廉政规定将列入各级公安机关政府采购黑名单。
5.2022年6月22日9点30分,请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携带保密承诺函(承诺在此期间了解到的与项目相关信息不向第三方透漏,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前往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拷贝建设点位清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兴路(前许路)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9室
联系方式:刘康 0518-85868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浩
电 话:13961378333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