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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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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直流屏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
1
直流屏
2
台
型号为:GZDW,电池组容量100Ah
三、单位资质要求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注册资金1000万元或以上。具有ISO9001或ISO9002质量认证。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方式及截止日期: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2年7月1日17:00前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迁安市首钢矿山滨河村物资公司办公楼一楼东侧)。
将以下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发送到sgkyzb1@邮箱报名登记,邮件名称标识“***单位报名投标矿业公司建设“终端站”工程直流屏”字样,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已办理以上证书“三证合一”的,需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ISO9001或ISO9002质量认证。
(3)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报名联系人:张志超、何朝(技术)、李剑锋
联系电话:0315-7710376、7713902、7710321
廉政承诺书
致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本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廉洁从业”的业务交往原则,我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之前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之后不实施行贿犯罪行为!
二、不向贵方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等,下同)赠送任何物品(包括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三、不向贵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常商务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五、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将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方纪监部门举报,同时积极配合贵方进行调查。
六、经证实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实,贵方有权终止采购合作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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