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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石桥市2022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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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大石桥市2022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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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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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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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石桥市2022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已由大石桥市交通局以大市交发【2022】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大石桥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大石桥市境内。
2.2 工程规模:根据道路现状,沿线设置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新建警告标志11个,道口标柱28个,桥梁扶手7.6米,浆砌挡墙30米。共计18项18.1公里。
技术标准:1、公路等级:四级公路;
2、设计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
2.3 计划工期:2022年7月10日开工,2022年10月15日竣工,共计97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大石桥市2022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137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工程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3投标人还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及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7.3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7.4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6月10日8时30至2022年6月16日16时(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76937362@),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GX-2201034+投标单位名称”,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缴费成功后与项目经理电话联系确认,购买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4.2扫描件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5)职称证(项目经理及总工)(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7)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8)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
4.3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购买成功后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标书款汇款账户(对公账户)
户名: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号:417900156710103
汇款务必注明“LNGX-2201034+标书款”,汇款账户必须与所投单位保持一致,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否则,因款项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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