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陕西省隆德精煤至国宏化工运输服务费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0 |
|
详细内容:
|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隆德精煤至国宏化工汽运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隆德精煤至国宏化工汽运服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隆德精煤至国宏化工汽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隆德精煤至国宏化工汽运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NZB-MHGX-D20220-0244
招标范围:陕西省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隆德煤矿精煤采用汽运方式由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至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宏公司)。
服务期限: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按国宏公司通知适时启动运输。中标单位负责按时保质保量把煤炭运输到国宏公司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过程中一切风险、损耗和费用。
运输数量考核要求:以隆德矿矿发数据为标准值,以国宏公司过磅计量数据为校对数据,如出现国宏公司过磅计量数据低于隆德矿矿发数据时,中标方需按同等煤质给于补吨,补吨数量等于隆德矿矿发数据减国宏公司过磅计量数据,或者按同期煤炭市场价格计算缺失金额,从合同运费中扣除。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运输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能力,确保煤炭安全快捷的从煤矿运输至使用单位,并具有煤炭运输业绩(业绩指近1~2年煤炭产品发运单、运输合同、运输发票、使用单位结算证明等)。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书,注册年限3年以上,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2.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合法有效的运营资质,并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明(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4.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运输能力,在服务质量、服务车辆、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地企关系协调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具有连续发运能力或可随时调配车辆的能力。
5.车辆运输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需遵守当地政府以及国宏公司要求,实施必要的环保防护措施,环保预警期间,须保证自有或长期租赁足够数量的国六及新能源车辆满足运输需要,需安装车辆定位、监控、调度、管理系统(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6.具备全天候24小时服务能力。
7. 投标人必须保证为招标方所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证件齐全,不得无证驾驶、保证安全行驶、具备完善保险体制(车辆保险及驾驶员保险),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及违章招标人概不负责,同时成交方应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货物延误到达及相应的全部损失。
8.投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管理,投标方不得无故停工、半途卸煤、换煤、偷煤等违法行为(如有违反按规定相应罚款)。
9.投标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重及危险驾驶。
10.投标方必须提交证件原件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中转煤场的土地不动产证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证明业绩的煤炭产品发运单、运输合同、运输发票,使用单位结算证明,车辆保险、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重型柴油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驾驶证、驾驶员保险缴费证明、驾驶员上岗证等)。(所有证件需列明清单并和扫描件顺序一致)
11.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12.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随车车辆环保清单原件,评委应根据投标文件中各投标人的车辆信息,及投标单位提供的车辆环保清单登录国家机动车环保网(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间商投标,不接受目前其它矿点已在给鲁南化工运输精煤的单位投标。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6月10日 8:00至 2022年06月15日17:00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1、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1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收款信息
账 号:8112501012901080662
户 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302451037264
备 注: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办公电话:13563772960
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经理
手机:18253702369
邮箱: 18253702369@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