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XZHZB2021010
为促进忻城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完善忻城周边旅游产业建设,我公司受忻城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广西忻城泮水生态新城土地开发项目公开遴选社会资本方公告。欢迎有实力,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参加。
一、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方式遴选一家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方,与委托方成立联合公司,共同负责广西忻城泮水生态新城〔占地面积180亩〕土地开发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二、遴选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良好的投资实力、财务状况和运行业绩。
2、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信用良好。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
4、与委托方不存在利害关系。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须单独申请。
三、申请事项
(一)即日起,申请人可到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市滨江北路256号裕达新天地2号楼创智中心1005室)了解本次遴选内容及要求(含遴选办法),并按要求在2021年4月29日10时00分前向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递交下列参选文件,响应此次公开遴选。
1、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信证明。
2、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登陆《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后自行)。
3、提供本公告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4、遴选保证金复印件。
5、提供项目合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调研资料;项目整体开发方案;项目设计方案;合作方式(含资金、股权结构、收益分配,权利义务等);财务分析(含成本测算,销售分析,财务测算,收益分配测算等);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等)。
6、提供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如有授权代表,提交授权文件。
8、其他有利于项目合作的资料〔详见评选办法〕。
以上申请材料统一装订后形成参选文件(一式五份),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提交,
参选文件外包封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在××年 ××月 ×× 日 ×× 时 ××分前不得启封。
(二)申请人须在2021年04月29日10时前缴纳人民币100万元遴选保证金到委托人〔忻城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帐户。与委托方确定合作关系后,其遴选保证金在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后1个月内无息原路径退回;未与委托方确定合作关系的,保证金在本次公开遴选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回。
遴选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忻城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忻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246612010159821493
(三)申请人提交参选文件且遴选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申请资格。逾期未提交参选文件,或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保证金本次遴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回。
四、确定合作方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参选材料、意向保证金及全面响应遴选要求的,招标代理公司对其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由委托方专家合议组进行评定,并按下列规则确定合作方。
(一)只有一家申请人参与的,在综合评定通过后,与委托方专家合议组直接进行谈判,确定合作意向并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二)有两家(含)以上的申请人参与的,与委托方专家合议组分别进行谈判,结束后由专家合议组就其谈判内容和参选文件综合评定打分,分值最高的一家确定合作意向并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五、特别说明
(一)申请人应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到该项目现场实地踏勘,慎重决策。
(二)申请人应详细了解国家及自治区、市对文旅、康养、地产开发的相关法律政策,正确评估项目合作风险,准确判断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经济调整等宏观因素,能接受有可能因项目进度迟缓或无法推进带来的法律及经济风险。
(二)申请人在充分了解本次公开遴选项目实际状况瑕疵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后,申请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即表示能够承担项目标的合作后出现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三)公告中项目信息依据意愿列示,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承诺担保。我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委托方对本次公开遴选项目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双方协商按贰万元(¥20000.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社会资本方收取。
联 系 人:莫经理 陶工
联系电话:0772-4275688
联系地址:来宾市滨江北路256号裕达新天地2号楼创智中心1005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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