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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函谷关镇西寨村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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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函谷关镇西寨村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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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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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灵宝市函谷关镇西寨村污水管网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06-30;LBGZ[2022]156-ZC098
2、项目名称:灵宝市函谷关镇西寨村污水管网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82537.77元
最高限价:682537.7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第一标段
灵宝市函谷关镇西寨村污水管网工程
682537.77
682537.7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名称:灵宝市函谷关镇西寨村污水管网工程;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且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3.3、企业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18日至2022年06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06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评标一室(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12楼)。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持CA密钥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本次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磋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06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评标一室(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12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等工作。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 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结果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5、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响应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名称:灵宝市函谷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函谷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0398-6922789
2.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橄榄城柏林阳光5号楼2单元10楼南2户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13693985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13693985653
4.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852670
监督单位:中共函谷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8-69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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