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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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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天津市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天津市 |
发布时间: |
2022-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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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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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正文{本项目2022-06-2817:20:56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V01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供应商入围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油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建设单位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整体项目规模: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目前现有油站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江西、湖南、湖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川渝等地。为及时满足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下属企业油站对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需求,现开展本次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供应商入围,招标人将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本次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供应商入围项目将根据所属企业油站及其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实施,具体采购规模以所属企业实际情况为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1)招标人计划对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下属各企业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供应商进行招标。通过本次招标,将选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得分前4名的有效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分别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少于4家,则本项目将选取4家投标人作为入围供应商;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3家,则本项目将选取所有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采购合同》将根据《框架合作协议》和项目实际情况由所属项目公司另行签订。
(2)招标人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入围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种类及交货时间以最终用户向入围供应商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入围供应商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报价,对同一产品不允许二次报价或选择性报价;
(4)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从签订之日起计一年内有效,《框架合作协议》中的签约价格将作为实际采购合同的最高限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框架协议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定期开展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新的协议有效期。
2.3交货日期:招标人下达《采购订单》10天内交货。
2.4交货地点:最终用户向入围供应商发出的《采购订单》指定的项目建设地点。
2.5质保期:免费质保五年(不含活性炭更换),且能满足运行十年及以上(盖章承诺)。
2.6主要技术规格:
油气处理能力≥10m3/h,油气回收率>96%。
油气排放浓度≤10g/m3,系统阻力≤5000Pa。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4)投标须同时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须具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产品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须具备防爆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同类设备近3年(2019年至今)无环保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石油化工企业累计100座(含)以上加油站的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供货业绩(以有效合同中累计加油站座数为准);
(2)投标人应承诺无质量问题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业绩证明文件应附相关业绩列表(标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货物名称、签订时间、加油站座数),并提供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货物名称页、体现加油站座数页、签章页。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加油站座数,须另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保留核查其原件的权力。投标人需对其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
3.4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授权制造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4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领购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7月19日9: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4层10号会议室文件递交登记处。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17号楼11层
邮编:100069
联系人:赛丁热克
电话:13511003768
电子邮箱:saidingreke@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1层
邮编:100045
联系人:孙瑞阳、戴晓晨
电话:18910330125、18911318960
电子邮箱:sunruiyang@、daixiaochen@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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