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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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就食堂主副食等食材采购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868-2146ZD128F)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食堂主副食等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0868-2146ZD128F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
按综合得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资金及预算金额(最高支付上限)
1.资金自筹资金
2.人民币950万元/年
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简介:食堂主副食等食材采购服务项目1项
2.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授权代表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入“http://wenshu.court.gov.cn”→在输入框中输入当事人(个人或单位)→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书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罪(如个人)/单位行贿罪(如单位)”→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
6.未被纳入烟草行业“采购项目不良供应商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进行查询);
7.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分包、转包
不允许
招标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
方式及售价
1.现场购买或邮购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内进行登记。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报名截止日前携带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见下方要求)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800元(仅接受现金或对公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换),逾期不接受报名;若邮购,须额外支付邮寄服务费人民币100元/套)。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3.发售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4.联系人:杨小姐
5.联系电话/传真:0755-82786028
6.电子邮箱:339288519@qq.com
《投标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zzdzb.cn/下载中心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投标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需邮寄报名应将以上资料扫描后发至邮箱:339288519@qq.com
邮件中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杨小姐联系确认同时3个工作日内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否则报名无效。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4日9 时 00 分至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21年5月14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开标室
招标人及
联系人电话
深圳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755-81788316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宁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电话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05
电子邮箱:236264028@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保证金联系人:彭女士 0755-82786018/82786038-80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21年 5月 12日17:30前将金额:¥18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否则将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公示网址
其它事项
1、为避免病毒传染的风险,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速运”的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 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需盖章签署《投标人邮寄标书承诺书》,扫描件优先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236264028@qq.com,原件(无需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邮寄至我公司。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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