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阴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阴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8 |
|
详细内容: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阴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河道修复工程新拨镇下游)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2022-06-28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20045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7-05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2-07-08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7-19 15:00:00
开标时间:
2022-07-19 15:00:00
正式公告
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批复并核准。批复号:围行审投【2022】48号,核准号:围审批招核字【2022】25号。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阴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河道修复工程新拨镇下游)勘察项目。
1.2建设地点:阴河南支新拨镇以下河段至冀蒙界。
1.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查测绘工作,提供勘查报告,治理范围1:2000的地形图,1:500纵横断及现状航拍影像,根据设计任务进行地质勘查。
1.4勘察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勘察测绘工作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测绘文件。
1.5资金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已落实。
1.6质量标准:合格
2、报名条件
2.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类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能力。
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投标单位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06月29日至2022年07月05日17:00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网站“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备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3.2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4、招标文件答疑
4.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网站“网上质疑”模块进行提问。
提疑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08日17时00分,
答疑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1日17时00分。
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5时00分。
5.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户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097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注:注:1、银行保函应当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如投标人本级开户行无法出具,可由上一级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并附相关证明;
2、如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开具或转出。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详细投标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5时00分
6.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系人:王海涛
联系电话:15128931155
代理机构:承德鑫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学敏
联系电话:0314-784600318631498363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