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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技师学院老校区空调转让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安徽省合肥技师学院老校区空调转让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6-10
详细内容:

安徽合肥技师学院老校区空调转让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安徽合肥技师学院老校区空调转让

项目编号

2022BTFCJ00378

委托方

安徽合肥技师学院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部门

安徽合肥技师学院监察室

联系方式:0551-69127233

公告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2022610日9:00始至2022623日17:00止。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2610日9:00时始至2022624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本项目拟处置资产为安徽合肥技师学院老校区292台空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转让标的以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的资产为限。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立泰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立泰评报字[2022]第0133号《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39710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

底价

3.971万元

交易保证金

0.5万元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转让条件

1.本次标的转让以评估报告所列资产范围为限,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委托方将在2022年62010:00组织意向受让方统一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转让标的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公告附件《安徽合肥技师学院老校区空调转让项目现场踏勘要求》;若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参与委托方组织的踏勘,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拆卸清运费用均受让方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受让方须于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拆卸清运工作。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其他特别说明:

受让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让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受让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6.本项目转让价款仅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财政票据。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交易主体库登记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bidi-font-family: " times="" new="" roman";"="">

项目登记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bidi-font-family: " times="" new="" roman";"="">”;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76700188013093274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4009980000)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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