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联系人:朱晓芹 联系电话:0512-68669209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磋商响应单位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城分中心时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接受量体温检查工作,核对苏康码和行动轨迹,只有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具体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动态要求为准)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鉴于苏州当前疫情和业务恢复要求,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城分中心要求进场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执行,否则后果自负。开标当日属地疫控主管部门另有其他规定和要求的,应予遵从)。请各磋商响应单位预留接受防疫检查时间,不至于影响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根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会议精神以及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近期发布的相关通告要求,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城分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4、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7591005/6759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