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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沈阳海关口岸传染病快速检测试剂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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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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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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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沈阳海关口岸传染病快速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MH-013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43000.00元) 四、项目内容:沈阳海关拟采购一批口岸传染病快速检测试剂,开展口岸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具体内容参照《沈阳海关口岸传染病快检试剂报价单》(详见附件)。 五、项目要求:采购试剂符合《SN/T 5176— 2021 国境口岸传染病快速检测技术规范》要求。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准分包和转包。 六、报送响应文件: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邮寄至沈阳海关。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 沈阳海关,张先生 18704007270。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二)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须填报《沈阳海关口岸传染病快检试剂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以上材料都要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 八、报送截止时间:6月23日16:30。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魏先生 13940690179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18704007270
沈阳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附件:沈阳海关口岸传染病快检试剂报价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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