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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2022年度)-四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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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2022年度)-四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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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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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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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2022年度)-四标段 1. 招标条件
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北高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高邑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工程(2022年度)-四标段,高邑县太行路(107国道-旧城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西起107 国道,经工农街、五百东街、府西街、府东街、顺城街,东至旧城街,道路全长2258m。在机动车道内新建雨水管道一条。原有路面全部拆除重建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非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罩面,道路两侧增设4m便道。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高邑县太行路(107国道-旧城街)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最高限价:5770238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
3.4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1)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9】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招 标 人:地 址:高邑县
平卓涛
0311-84029888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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