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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委托运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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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委托运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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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2-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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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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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委托运营公开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委托运营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EEDS-D20227-205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营盘壕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南方向的乌审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嘎鲁图镇辖,位于乌审旗旗政府所在地嘎鲁图镇东南16km。锅炉房位于营盘壕矿井工业广场南侧。
目前矿区热负荷运行为采暖期6个月,运行两台锅炉,非采暖期6个月,运行一台锅炉。
目前运行2台4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辅助系统按100%煤泥燃烧或33%烟煤加67%煤泥掺烧。委托运营期矿井最大热负荷约46.6+35.97+7.39=89.96,两台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采暖季可由两台锅炉91.5%负荷运行;非采暖季由一台锅炉85.4%负荷运行。(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招标范围:1.负责营盘壕煤矿锅炉房外延10米及范围内所属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流化床锅炉本体、燃料输送系统、燃烧系统、热力系统、脱硫脱硝除尘系统、除灰渣系统、给排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供电系统、热工控制系统、锅炉房暖通部分、换热系统、DCS控制系统、公用配套系统、煤泥泵送全过程监控系统、管线及相关设施等的运营、管理、安全和维护。
2.煤泥泵送系统运营期间配件、维修费用由运营单位承担,运营单位保证系统设备完好率即设备随时可投入率100%。
3.负责循环流化床锅炉系统的安全运行、人员设备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4.负责循环流化床锅炉系统、环保系统安全运行,环保各项排放指标达标。
5.负责工艺设备和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作业,要求对运营设备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杜绝漏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负责编制并协助实施锅炉及辅助设备年度大中检修、技改方案。
7.负责编制和持续完善各项锅炉及辅助设备的管理制度、标准作业规范、工作流程等;
8.甲方负责提供系统运行所需水电煤、尿素、石灰石、消石灰、柴油、盐。乙方负责自行采购系统运行所需药剂、氨水等材料和维护所需各类零部件、器材、设备的采购费用及现场稳定运行所需的费用支出。
9.乙方负责煤泥掺烧期间将煤泥从工厂区煤泥场装运到锅炉房,将系统运行产生的灰、渣及其它废弃物等送往指定地点及费用。
10.承担运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环保问题的整改费用和罚款。
11.乙方负责运营期间设备完好率为100%,故障率为0。
12.乙方负责锅炉内外检,安全阀、压力表及各种仪表校验。
13.建立运营方案,甲方按运营方案考核。
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运营合同按年签订,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对服务方考核结果为优秀后,可续签下一年运营合同,考核结果不具备续签条件的重新招标或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相关或者类似的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投标方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近五年内未被各级人民法院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军队采购网等官方网站公示信息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转借或挂靠资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因违规等原因,被原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2年06月20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2年06月24日 18:00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 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 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7.3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九、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收款信息
账 号:8112501012901080662
户 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302451037264
备 注: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手 机:13356661623
邮 箱:372799017@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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