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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走私冻品处置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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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走私冻品处置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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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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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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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CG[2022]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走私冻品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知十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2.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八、服务保障方案(格式自拟)
现变更为:
1.供应商须知
十八、履约保证金
(1)中标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采购人提供预算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不得迟于合同签订之日),至服务期限届满之日止。
(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采购人。
(4)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5)其他未尽相关事宜按照大财采【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八、服务保障方案
特别说明:
1、因为走私冻品均为境外涉疫地区通过非法渠道进入我国境内,存在较大涉疫风险,应当严格按照进口冷链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物、环全流程防控。所有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考虑待处置走私冻品自首站冷库自行提货出库后并转运至供应商无害化处置生产车间的全过程安全风险及沿途经过地区和处置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车辆、装卸工具、作业人员、消毒、检验检疫、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同时与沿途所经过区域及处置所在地的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区级以上防疫指挥部门及区级以上环保部门进行紧密沟通,供应商须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要求,确保走私冻品能够安全顺利的进入处置所在地。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获得上述相关部门所出具的本项目走私冻品准入文件确认函原件,确保本项目走私冻品的无害化处置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2、供应商应考虑由于疫情突发可能对无害化处置进度带来的影响,如因待处置走私冻品运输途径地或处置所在地突发疫情导致本项目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置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保障服务方案及以上特别说明的承诺,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2022年6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更正文件领取应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白山路52-9号
联系方式:0411-81821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金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城A区1栋B座24层2号
联系方式:0411-87579908-8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梦双
电话:0411-8757990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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