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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煤气柜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浙江省宁波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煤气柜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20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NBGT-2022-0004)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下称“招标单位”)受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宁波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煤气柜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意向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为企业自筹,估算金额3850万元(含税)。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2.2建设内容: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现有16.5万m3高炉煤气柜2007年5月建成投产,至今已运行十余年,为解决气柜立柱壁板漏油问题,将现有16.5万m3高炉煤气柜造为10万m3单段式橡胶膜密封型高炉煤气柜,以下简称10万m3改造柜。并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对区域内道路进行拓宽。

2.3招标范围:

2.3.1工程实行项目总承包,承包方从设计、软件开发、采购、施工等方面向发包方总负责。

2.3.2承包方负责的范围和内容:

高炉煤气柜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所包含的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进口设备代理管理、钢结构详图、部分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和检测、人员培训、调试试运等EPC总包项目内容,保证整套系统的完整性。

详见高炉煤气柜改造项目技术规格书,若本文件与技术规格书有冲突,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2.4计划工期:

本工程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工,绝对工期365日历天;具体节点如下:

2.4.1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完成初步设计,30日历天;

2.4.2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完成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

2.4.3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提供软件功能需求书,180日历天;

2.4.4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完成设备采购,180日历天;

2.4.5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完成设备到货,300日历天;

2.4.6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完成实物移交系统上线投运,365日历天;

2.4.7交竣工验收时间符合宁钢制度。

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100%;重大质量事故为零。

2.6安全目标:轻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2.7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有意向的投标人需登入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境内独立法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1.2具有从2017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稀油密封式气柜改单段式橡胶膜煤气柜改造或新建单段式橡胶模气柜(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合同中需体现煤气柜项目改造或新建的相关内容)。

3.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建造师(建筑或机电或市政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建筑或市政或机电或化工或冶金专业)及以上资格。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的,项目总负责人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3.2.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设计单位的高级工程师(建筑或市政或机电或化工或冶金专业);

3.2.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施工单位的一级建造师(建筑或机电或市政专业);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2.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2.5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开标日期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2.6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

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条件:1)仅允许具有3.1条款所要求的设计资质单位与施工资质单位的两家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担任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联合体协议。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中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点击“我要报名”。

4.2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请及时办理购标手续,并及时登录“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采用转账方式支付,售后不退,账号同投标保证金账号(详见本章第8.4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4日9时30分(具体截止时间以最终下载的招标文件上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以招标人实际收到为准。

5.2递交方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通过邮政或快递递交。确需现场递交文件资料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及滞留时间,递交人员(限1人)应提前1天与招标中心(吴女士,电话:0571-85032591)预约递交的时间,并提供递交人员的“杭州健康码”截图,递交时需当场出示“杭州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外包装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5.3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86号(招标中心三楼303室,吴女士,联系电话:0571-85032591)。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布。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疫情防控期间,项目为非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会。

8.投标保证金

8.1递交方式:银行公对公转帐,须备注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简写)。

8.2金额:肆拾万元。

8.3时间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6:00前将足额投标保证金缴存至专用账户。

8.4专用账户:

帐户名: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16581050000862

9.其他事项

9.1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或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中心提出。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中心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杭钢集团招标办投诉,投诉电话:0571-85032585,联系人:方先生。

9.2因疫情防控期间,本次开标为非公开开标,不邀请各投标人参加,杭钢招标办监督科现场监督。中标候选人将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予以公示,各投标人可登录“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查看相关信息,并请自行关注。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中标单位。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单位: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4-86859200

10.2招标单位: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571-85032591邮箱:wuxu@

澄清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571-85032595邮箱:gaoyang@

10.3招标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86号,杭钢招标中心。

杭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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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宁波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煤气柜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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