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建迁建安置小区规范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浙江省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建迁建安置小区规范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0 |
|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建迁建安置小区规范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2132号
项目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建迁建安置小区规范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70000
最高限价(元):17700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177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两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01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以不予接受。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接收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政策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5.在线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供应商应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6.其他事项:
1)采购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
2)联系邮箱:59505297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
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银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26284
质疑联系人:应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26262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军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72379
质疑联系人:陈龙娇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723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丽水市财政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传真:/
联系人:顾倩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8-299013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布稿: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建迁建安置小区规范管理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