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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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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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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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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21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A1-2242004
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2246.44万元
最高限价:可用性服务费2795.48万元/年、运营期第一年运维绩效服务费962.39万元。
采购需求:1.本项目采购范围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
2.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具体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即由站前区政府授权站前区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在站前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工作,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获得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在项目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及项目公司下资产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3.项目建设内容共涉及六大类,包括小区外墙保温工程;区管街巷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通信线缆落地工程;老旧居民住宅小区的保养、维护工程;停车场新建工程及建设小区组团整体改造工程。
4.本项目总投资约32246.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915.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52.86万元;基本预备费2045.35万元;建设期利息2632.98万元。
5.本项目采用PPP模式,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选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筹集项目资金。按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并结合目前金融市场实际状况,本项目设定资本金比例为20.90%,计6739.44万元。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选社会资本方按股权比例共同出资,其余部分资金(25507.00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市场化渠道融资筹措。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相同,为项目总投资的20.90%,即6739.44万元。其中,中选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68.84%的股权,即4639.44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持有项目公司31.16%的股权,即2100.00万元。中选社会资本及政府方出资代表须保证按照项目进度和融资机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
6.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新建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并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运营维护内容主要包括:与建设产出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日常运营及维修维护;道路、管网的日常维护等工作;路灯杆日常维护、路灯维修;小区物业管理;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等。
7.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25年(含建设期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须为通过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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