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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器材及枪弹柜更新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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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器材及枪弹柜更新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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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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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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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委托的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器材及枪弹柜更新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HFZC2022-48
二、招标采购内容:
枪弹柜、防弹衣、警用防爆服、防毒面具、攻防一体法式催泪盾牌等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 、项目预算:采购总预算金额464555.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6、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装订于正本、副本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公告期限及评标办法: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在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秦州区青年北路61号)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招标截止时间、招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5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地点: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818号(新华门小学东侧三楼);
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等相关政策规定。
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联系人:马强联系电话:0938-862903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94号
联系人:漆文霞联系电话:0938-8216708
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6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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