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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分公司二厂新能源罐车牵引服务项目竞价竞价单位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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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唐山分公司二厂新能源罐车牵引服务项目竞价竞价单位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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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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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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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情况:
唐山分公司二厂为满足公司出厂水泥正常发运,保供公司重点客户,故建议利用新能源车辆进行罐车牵引倒运水泥工作,凡具有运输资质公司且能满足我公司要求企业均可参与竞标。
三、、保证金: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整,参与单位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账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分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建行唐山丰润支行;账号:13001625508050505177),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将银行回单上传,未中标15日内无息返还,如中标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后无息返还。
四、底价及降价幅度:
1、服务单价:20元/吨(含6%增值税)。公告内容,本公告为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2、降价幅度0.4元(每报价一次减价幅度为0.4元)
五、招标方式:竞价,投标单位登录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通过审核后,在报价时间开始竞价(竞价时间20分钟,如果最后一分钟内有报价系统自动延长1分钟报价时间,直至最后一分钟内无最新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
结算方式:承兑或银行转账相结合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
(2)投标方一旦中标,1、罐车牵引车辆必须为新能源车,2.负责倒运的新能源车充电费用由投标方负责。运输车辆进入唐山分公司院内时,需限速15公里,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唐山分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该公司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者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3)招标方将对此招标全程认真监控,严防舞弊行为。招标工作中一经发现有围标及其他舞弊的行为,招标方将立即中止招标。
(4)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
(5)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
七、其他要求:结算时间及付款方式
1.以投标方当月新能源罐车牵引实际发生数量为标准,牵引出厂数量为结算依据。
2.每月1日为结算日,投标方持招标方生产部门开具的完工证,按月实际牵引服务发生的数量开具增值税服务发票,投标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由招标方于次月15日前支付该批次结算运费。12月暂估当月的数量,年底结清本年倒运费用。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工作内容:将甲方厂区使用新能源罐车牵引至厂区外部指定区域。具体牵引服务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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