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西平南县2022年第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西平南县2022年第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西
发布时间:
2022-06-29
详细内容:
平南县2022年第8期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公开出让 [2022]0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规定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建议,特制定了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

规划出让总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出让方式

出让

起始价(万元)

1

PN2022-034

(6-4-1)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三路北面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19〕1号

桂政土批函(8)〔2019〕84号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5143.18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67

2

PN2022-035

(6-5)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三路北面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19〕84号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6686.00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87

3

PN2022-036

(6-7)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二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19〕84号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6322.97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82

4

PN2022-037

(7-1)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二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6212.56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82

5

PN2022-038

(7-2-2)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三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10703.95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40

6

PN2022-039

(7-3)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三路北面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5858.55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76

7

PN2022-040

(7-4)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三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13009.45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70

8

PN2022-041

(7-5)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三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7418.64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96

9

PN2022-042

(7-6)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三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4308.94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57

10

PN2022-043

(8-1-2)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三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10813.48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46

11

PN2022-044

(8-2-2)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二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1382.03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8

12

PN2022-045

(8-3-2)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二路与进园四路交汇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4021.57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52

13

PN2022-046

(8-4)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四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13593.88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76

14

PN2022-047

(8-5)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四路北面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7654.81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01

15

PN2022-048

(8-6)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三路与进园三路交汇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17760.19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240

16

PN2022-049

(8-7)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四路北面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6441.91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88

17

PN2022-050

(8-8)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四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8426.77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10

18

PN2022-051

(8-9)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三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4626.94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61

19

PN2022-052

(8-10)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三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5457.89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71

20

PN2022-053

(13-2-1)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二路与纵四路交汇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16682.65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217

21

PN2022-054

(13-4-1)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三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4343.61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57

22

PN2022-055

(13-5)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三路与进园三路交汇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10694.02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38

23

PN2022-056

(14-1)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二路与纵三路交汇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32115.41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418

24

PN2022-057

(14-2)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三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10004.99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33

25

PN2022-058

(14-3)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四路西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20695.46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270

26

PN2022-059

(14-4)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进园三路与纵四路交汇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2〕9号

22906.51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323

二、出让宗地规划要求

宗地编号

规划用地总面积(㎡)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建筑控制高度

PN2022-034

(6-4-1)

5143.18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35

(6-5)

6686.00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36

(6-7)

6322.97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37

(7-1)

6212.56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38

(7-2-2)

10703.95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39

(7-3)

5858.55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40

(7-4)

13009.45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41

(7-5)

7418.64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42

(7-6)

4308.94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43

(8-1-2)

10813.48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44

(8-2-2)

1382.03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45

(8-3-2)

4021.57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46

(8-4)

13593.88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47

(8-5)

7654.81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48

(8-6)

17760.19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49

(8-7)

6441.

91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50

(8-8)

8426.77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51

(8-9)

4626.94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52

(8-10)

5457.89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53

(13-2-1)

16682.65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54

(13-4-1)

4343.61

三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55(13-5)

10694.02

三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56

(14-1)

32115.41

三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57

(14-2)

10004.99

三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58

(14-3)

20695.46

三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2-059

(14-4)

22906.51

三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35.00;建筑系数:≥40.00%

≤20.0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控制高度:地上50.00米,地下9.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其他规划条件按规划意见书执行。

三、出让方式

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按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规定,设有底价,底价由平南县土地供应价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竞买人范围及其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平南县辖区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五、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序号

宗地编号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收取出让金标准

1

PN2022-034

(6-4-1)

67

67

1

成交价款的100%

2

PN2022-035

(6-5)

87

87

1

成交价款的100%

3

PN2022-036

(6-7)

82

82

1

成交价款的100%

4

PN2022-037

(7-1)

82

82

1

成交价款的100%

5

PN2022-038

(7-2-2)

140

140

1

成交价款的100%

6

PN2022-039

(7-3)

76

76

1

成交价款的100%

7

PN2022-040

(7-4)

170

170

1

成交价款的100%

8

PN2022-041

(7-5)

96

96

1

成交价款的100%

9

PN2022-042

(7-6)

57

57

1

成交价款的100%

10

PN2022-043

(8-1-2)

146

146

1

成交价款的100%

11

PN2022-044

(8-2-2)

18

18

1

成交价款的100%

12

PN2022-045

(8-3-2)

52

52

1

成交价款的100%

13

PN2022-046

(8-4)

176

176

1

成交价款的100%

14

PN2022-047

(8-5)

101

101

1

成交价款的100%

15

PN2022-048

(8-6)

240

240

1

成交价款的100%

16

PN2022-049

(8-7)

88

88

1

成交价款的100%

17

PN2022-050

(8-8)

110

110

1

成交价款的100%

18

PN2022-051

(8-9)

61

61

1

成交价款的100%

19

PN2022-052

(8-10)

71

71

1

成交价款的100%

20

PN2022-053

(13-2-1)

217

217

1

成交价款的100%

21

PN2022-054

(13-4-1)

57

57

1

成交价款的100%

22

PN2022-055(13-5)

138

138

1

成交价款的100%

23

PN2022-056

(14-1)

418

418

1

成交价款的100%

24

PN2022-057

(14-2)

133

133

1

成交价款的100%

25

PN2022-058

(14-3)

270

270

1

成交价款的100%

26

PN2022-059

(14-4)

323

323

1

成交价款的100%

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汇入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进账单为准)。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抵作成交价款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成交方式

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26日17时00分,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三)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6日17时00分,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即转为定金。

(五)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8日10时30分。

(二)挂牌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交通运输局)。

(三)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户:

联系地址: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75-7867280

报名竞买保证金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

户 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47712010111979467

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9日 2022年6月29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深度招标网铁塔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