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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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时间:2016-04-11阅读 33 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澥浦镇湾塘、岚山片等农业设施用房(二期)基础浇筑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澥浦镇湾塘、岚山片等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000㎡(折合约60套)
工期要求:业主指令发出后10日历天内完成(业主指令有可能分期分批发出)
招标范围:活动板房基础及地坪的施工,详见施工图并最终以业主指令为准。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程造价:暂估约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包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1名且应于开标之日截止时间前提交由于投标人缴纳的2015年12月份、2016年1月份、2016年2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专职安全员:1名且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①开标时投标单位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审核备案通过;②投标单位在系统中查询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栏在项目所在地的当前状态应显示为正常。③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据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不得有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内容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招投标中心(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办公楼1楼行政服务大厅)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并于下述截止时间前应交纳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45,000元廉政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 2016年4月15日 16 时 00 分之前
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或银行转账
提交账户如下:
收款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
帐 号:201000050868263
开户银行:镇海农商银行澥浦支行
联系人:岑一寅 联系电话:86505210
地址:镇海区澥浦镇新建西路28号。
4.3本项目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宁波市建筑市场系统电子信用证页及项目负责人审核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
(2)《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4.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对拟派的项目经理的审查按《甬建发[2014]231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8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海区澥浦镇兴建西路28号
邮 编: 315204
联系人:汪思光
电 话: 86505204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7室
邮 编: 315200
联系人: 陈 工
电 话: 86661526 13506843679 传 真: 0574-86256410
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
建设项目总称
澥浦镇湾塘、岚山片等农业设施用房(二期)基础浇筑工程
承 包 报 名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资质
注册资金
企业性质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姓名
资格等级
专职安全员姓名
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员
全员人数
交易报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年 月 日
镇海区澥浦镇招投标中心审定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1、 本报名单一式二份;
2、 本报名单统一交镇海区澥浦镇招投标中心;
3、 报名截止时间按信息发布规定截止期,逾期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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