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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郧阳区中心郧阳高科技助力共同富裕食用菌产业园项目(一期)场地平整项目(EPC)郧阳高科技助力共同富裕食用菌产业园项目(一期)场地平整项目(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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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郧阳区中心郧阳高科技助力共同富裕食用菌产业园项目(一期)场地平整项目(EPC)郧阳高科技助力共同富裕食用菌产业园项目(一期)场地平整项目(EPC)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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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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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高科技助力共同富裕食用菌产业园项目(一期)场地平整项目(EPC)郧阳高科技助力共同富裕食用菌产业园项目(一期)场地平整项目(EPC)(HBYY-202206QG-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206QG-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阳高科技助力共同富裕食用菌产业园项目(一期)场地平整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2】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镇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镇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云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刘湾村
建设规模:场地平整项目总面积230亩,场地土石方开挖方量461726立方米,场平分层碾压方量1895349立方米;地基处理100058平方米;砌筑挡土墙3025立方米;边坡支护150000平方米,修建坡顶截水沟753米,坡底排水沟775米等。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规模内的前期设计成果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
合同估算价:2549.01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 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合同金额为2500万元及以上市政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含招标、中标网址链接及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27日至2022年07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镇府
代理机构:
十堰云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郧阳区杨溪铺镇杨溪铺村1组13号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腾龙国际4号楼二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田女士
联系人:
罗女士
电话:
19986508225
电话:
1877295177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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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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