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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救护车及车载急救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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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救护车及车载急救设备采购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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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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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救护车及车载急救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数 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救护车(含车载急救设备)
1台
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宁波机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⑤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拟投产品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授权书;
⑥具备救护车生产(改装)的资质或出具具备救护车生产(改装)资质企业的合法授权书;
⑦所投产品为第二或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6月30日至2022年07月06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2286819632@(杨工)进行投标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机构随即会将招标文件、开票信息二维码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时预留邮箱。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83837612 9.日常事务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俭、陈敏娇、周萍萍
联系电话:13857170314、0571-87981527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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