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安吉物流专项律师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安吉物流专项律师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2-06-17 |
|
详细内容:
|
服务正文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安吉物流专项律师采购项目公告2022-06-1710:38:53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安吉物流专项律师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安吉物流专项律师采购
2.项目编号:0747-2261SCCSHY15
3.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4.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2号(保利广场A栋)
5.本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6.预算金额:人民币44万元(供应商一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7.采购内容:采购人拟向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安吉”)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吉物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物流(香港)”)发放一笔固定资产类贷款,用于支持其向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购买2艘7600车位汽车运输船,贷款将汇入安吉物流(香港)在我行开立的NRA账户。目前项目预付款已交,船舶拟于近期开工并于2024年交付。因该项目借款人涉及境外法律,需聘请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我行拟聘请律所提供如下法律服务,并分阶段支付律师费。(1)第一阶段:项目尽职调查;(2)第二阶段:项目执行(交船前);(3)第三阶段:项目执行(交船后)。
8.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依法注册成立,并正常通过年检,持有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五年内未与采购人发生利益冲突(获得采购人书面豁免的除外);
(4)供应商服务团队中负责项目统筹管理的牵头律师(简称主办律师)应满足以下标准:
?应为合伙人律师;
?律师执业或具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五年(含)以上;
?应具备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代理经验或成功案例。
(5)有以下情形的律所和律师不得参加本项目: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曾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曾直接或间接损害采购人利益;
?具有可能影响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2年6月17日9:00至2022年6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
(2)文件购买方式: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电子版),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平台,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点击“立即购买”。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支持个人银联、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
注: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审核时间预计半个工作日;每家供应商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供应商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010-86391277,或者点击平台右下角“在线客服”。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1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在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澄清函》(《最后报价澄清函》格式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
1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百舸厅会议室。
1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800.00元。
13.本次磋商程序如下: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电汇底单复印件)提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百舸厅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与每家通过《磋商文件》初步审核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小组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磋商当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将最后报价及澄清文件提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百舸厅会议室。
注:上述磋商程序将于磋商当日完成,请供应商授权代表于磋商时间准时到达现场等待。
14.评审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5.磋商公告信息发布网站:、、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官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邮编:200124)
业务联系人:王芃
电话:021-68754935、15317319099
电子邮件:wangpeng27@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