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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广昌县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批采购项目-01广昌县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批采购项目(JXTCFZ2022150090)电子化招标通知公告项目概况广昌县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交易资READMORE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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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西省广昌县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批采购项目-01广昌县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批采购项目(JXTCFZ2022150090)电子化招标通知公告项目概况广昌县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交易资READMORE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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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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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昌县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TCFZ2022150090)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广昌县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交易资源网获取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2022年7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CFZ2022150090
项目名称:广昌县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广购2022F000613222
广昌县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批采购项目
1
批
100万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扫描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
(3)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且提供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 投标人若为供应商且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 7月 14日(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谈判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谈判活动。
2、本项目为国产产品,不允许使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4、防疫要求:严格执行广昌县最新防疫要求文件,未按要求执行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CA数字证书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谈判地点。
6.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
6.1潜在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携带加密CA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用CA数字证书)至谈判现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因潜在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2. 谈判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数字证书主锁(即:含有签章功能)到谈判现场进行报价,二次报价由潜在供应商登录供应商身份在系统中填报提交、签章。
6.3.本项目进行谈判时,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谈判小组规定报价时间(20分钟),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二次报价的单位,后果自行负责,如单位被废标,则单位也将无法进行报价,不计入排名中。
6.4.潜在供应商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或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18679408706
联系方式: 江西省广昌县旴江镇河东新区行政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2088号中阳广场2号楼9楼9-3室
电子函件:jzfz@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蔚、潘欣
电话:0794-833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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