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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大伙房二期二步输水配套(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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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营口市大伙房二期二步输水配套(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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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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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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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大伙房二期二步输水配套(一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备案。以关于同意营口市大伙房二期二步输水配套(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营行审【2022】1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申请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大伙房二期二步输水配套(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本项目。
2.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3.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输水管线新建工程、净水厂工程、路南水厂改造工程及配水管网改造工程。
4. 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48831.3万元。
5. 标段(包)投资估算:人民币1435.87万元。
6. 服务期限:2022年08月01日至2026年7月31日【1460天(日历日)】。
总服务期48个月(自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递交到财政部门为止,配合财政部门审核决算不计入服务期,免费配合至财政决算审核完成为止)。
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8. 建设管理服务目标:按一流工程管理,创精品优质工程。
9. 专业咨询服务目标: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服务标准和技术深度要求。
10.服务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⑴项目建设管理(代表业主方管理项目);⑵招标采购代理;⑶工程监理;⑷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审核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和计价、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⑸资金申请报告;⑹初步设计评审;⑺编制环评报告(含评审费用);⑻编制稳评报告(含评审费用);⑼编制水土保持报告(含评审费用);⑽编制能评报告(含评审费用);⑾劳动安全卫生报告编制及评审(不包括可研编制及评审、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审图中心审核、拦标价及工程量清单财政部门审核、土建施工、净水厂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竣工决算财政评审费用),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竣工财务决算经市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完成之日止,协助招标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事项,实现招标人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各方面的期望值。
1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具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相应专业咨询服务的能力、资质、管理机构和人员。
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许可,专业和等级如下:
(1)已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咨询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咨询)的单位;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
(4)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能力,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备案且满足监管部门规定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要求。
1.3 投标人未处于国家、辽宁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2.2 项目负责人未处于国家、辽宁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2.3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或工程咨询或工程监理企业;(2)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要求;(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4. 独立投标人或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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