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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地社区龙岗大道段3019号201、301物业招租交易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地社区龙岗大道段3019号201、301物业招租交易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06
详细内容:
(项目编号:LGJY2022167253)

根据《关于加强龙岗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深龙国资〔2022〕5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化“交易集团”)受深圳市龙岗区供销合作联社坪地社委托,采用竞价的交易方式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地社区龙岗大道段3019号201、301物业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租赁物业概况

1.资产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地社区龙岗大道段3019号201、301;

2.租赁物业交易面积:租赁物业交易面积共2000.0㎡。房产证情况有;

3.出租用途:商业;

4.租赁年限:合同年限3年;

5.免租期及装修期:2个月;是否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是

6.招租底价及递增:人民币56000.0元/月(税费承担方:含税),无递增;

7.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8.物业是否空置:否(若物业不是空置状态,请注明当前租赁合同到期日期:2022年07月31日);

9.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二、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1、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1.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07月06日9:00至2022年07月19日18:00,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拟签订的合同,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递交资料。

2.有意愿报名的承租人,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料并获得竞投资格:

(1)意向承租人登录竞拍网站

意向承租人注册会员后,在竞拍网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5)意向承租人承诺书;

6)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单;

7)资信良好证明材料(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8)“三、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相关证明文件。

(2)对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交易集团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件(竞价系统注册邮箱)或公众号(竞价系统绑定号)推送被授权的信息,收到被授权信息视为报名成功。

(3)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若有疑问,请于2022年07月13日18:00前将对交易公告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四、交易保证金交纳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本次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2022年07月19日18:00之前,将交易保证金¥168000.00元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说明:1.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LGJY2022167253交易保证金”);

2.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902001772699029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五、交易方式的确定及交易时间

1、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通过公开竞价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3、挂牌期满,如无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则公告自动终止。

若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则交易时间为:2022年07月20日10时00分至2022年07月20日12时00分。(说明:请报名成功的意向承租人在交易开始前登陆系统并确保系统能正常使用,交易时间内任一竞投方发起竞投,则开启竞投模式,意向承租人每次报价后300秒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六、竞投须知

竞投以该物业的第一个月的月租金整数值为标的,竞投成功后最高竞价数值为该物业计租后第一个月的实际租金,合同期内租金有递增的,按该项目溢价率对交易公告中的租金进行依次递增。(例:交易公告租金为第1年10000元/月,第2年12000元/月。那么竞价标的为10000,如果成交价为11000,那么溢价率为(11000-10000)/10000=10%,签订合同时租金为第1年11000元/月,第2年为12000×(1+10%)=13200元/月)。

1.意向承租人需在竞拍前充分了解竞拍系统,如不了解竞拍系统或者竞拍过程中出现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竞拍系统上工作人员;

此次竞投阶梯价为1000.00元,竞投人按照竞投阶梯价的1、2、5、10、20、30倍加价。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13602517282。

八、交易服务费

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号)执行。

九、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成交人向交易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且租赁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成交人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租人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

②成交人向招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集团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2)成交人提供虚假情况被质疑投诉,质疑投诉成立的;

(3)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4)成交人未按交易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168000元(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或分租;

8、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的首年月租金数额计算);

9、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0、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1、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2、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3、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承租后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定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组织的交易活动;

1.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办理相关申报事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承租标的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

3、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二次消防合格报批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通过验收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4、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证件文件复印件提交招租人留存。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须按照政府或招租人要求进行,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6、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8、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9、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5天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0、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1、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12.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依法收回原场地时间为准,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如出租方在两个月内无法交付物业,承租方有权解除双方租赁关系,但不得以此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十二、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三、联系方式

招租人:深圳市龙岗区供销合作联社坪地社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宝腾街9号

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13602517282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108室

联系人:郭工、林工联系电话:0755-28589118、0755-28589115

附件: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非住宅).pdf

附件: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pdf

附件:意向承租人承诺书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2022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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