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长春师范大学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公告名称: |
陕西省长春师范大学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8 |
|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2-382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万元
最高限价:8万元
采购需求:负责长春师范大学本部(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长春师范大学乐群校区(长春市吉林大路3291号)1506路视频监控摄像机和网络设备、监控网络光纤链路、2路卡口和95个报警系统进行为期12个月的维修及保养(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完整的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2019年-2021年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2021年11月-2022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
3.7投标人须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裁判文书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需要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
联 系 人:胡博
联系方式:0431-86168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方式:13843153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洋
电 话:13843153354
|
|
|
|
|
|
|